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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課堂空檔時,跑到書店去閒晃等下一個上課時間,翻了一下吳若權寫的書。

書名我不記得了,反正就是很適合只有十幾分鐘時間的人,無聊時或等人時看個一兩篇。

裡面有一篇文章,我印象還挺深刻的;大意是說:一對男女本來是好朋友,可是卻慢慢發酵出曖昧,尤其是雙方都看得到對方的網路日記,有一些較含糊不清的東西,就很容易被誤解為是否在影射對方。

寫自己日記時,都不見得完全誠實了,更何況是公開的網路日記呢?在期待對方會看到日記的心情下,寫的東西有多少真實性?有多少美化了的?想誤導對方的?

而且,想對對方說什麼,直接說就好了,如果這樣玩欲拒還迎的遊戲,可以解讀為沒有勇氣,或者就是逗弄一下對方,如果對方有意思,就此發展出一段感情,似乎也不錯。不論前者後者,似乎都不是很有擔當的做法;如果真的沒有勇氣,又何必把日記放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呢?

幸好,我不寫日記;幸好,我的網路日記不是用來搞曖昧的,不然不知道會不會無意中傷了誰或讓誰覺得曖昧。通常,我的日記,是用來放有趣的東西,或者是用來罵人的(這會鎖碼滴~我親愛的朋友,以免被告公開誹謗)。更重要的是,我不太確定到底有誰在看我的日記,所以怎麼可能對著也許是陌生人的人說秘密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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