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回收電池呢?因為一顆一號電池爛在泥土裏,能使1平方公尺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價值;一粒鈕扣電池(扁平狀)可使600噸水無法飲用,這相當於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。
若將廢舊電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,滲出的汞及重金屬物質會滲透土壤、污染地下水,進而進入魚類身體、農作物中,間接威脅到人類的健康。
對自然環境威脅最大的五種物質,電池裡就包含了三種:汞、鉛、鎘。汞是一種毒性很強的重金屬,對人體中樞神經的破壞力很大;鎘在人體內極易引起慢性中毒,主要病症是肺氣腫、腎損害、肝病變、骨質疏鬆、貧血,很可能使身體瘓;而鉛進入人體後最難排泄,它會干擾血液系統、神經系統、腎臟、消化系統及循環系統具有高危害。(資料來源:台中市環保局)
智障者家長協會回收廢電池,以一公斤 15 元的價格,轉賣給環保公司後,便是該會的經費來源之一;若想環保公益兼顧,不妨將廢電池回收到全國7-ELEVEN、福客多、屈臣氏、震旦通訊全省門市、部分柯達彩色沖印店及法鼓山道場。或將廢電池累積至10公斤以上,撥打智總回收專線:0800666458(來來來收我吧!)就有專人前往回收。
以下為新聞本文。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312/2/bh5m.html
廢電池可能釋出鉛、汞等多種重金屬對環境危害甚大,最有效的對策是回收用過的電池。為了提高電池回收率,環保署長張國龍重提「押金制」,研議未來民眾買電池時要多付押金,廢電池送回同一商店時,再拿收據領回押金。
環保署目前規畫採押金制的產品,除了電池,還有珍珠奶茶的隨手杯,及一些符合「容易造成汙染、又不易清除」的產品,都可能被列入。
廢電池回收率低,歷任環保署長都很傷腦筋,民國七十九年環保署就曾跟業者提過「押金制」,因業者反對而不了了之。十多年來環保署用盡各種宣導手段,九十四年的回收率也只有兩成一。
張國龍前年八月提出「買新電池要拿舊電池來換」的想法,不過各界批評不斷,前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批評這個政策就像「走路要門票、吃飯要飯票」。就連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都表示,此政策太過擾民,最後不了了之。
不過張國龍並未放棄,要求內部繼續研究,最後把原來的「以舊買新」,修正成「押金制」。
張國龍認為,電池進口或製造業者應成立基金會,例如民眾到商店買一顆三號電池十元,可能要另付五元押金費,商店須開收據給民眾,以後民眾把廢電池送回同一家商店,再換回五元。
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舉雙手贊成這個政策。她說,廢電池是回收工作中最急迫的,因為乾電池含有會危害環境的汞、鎘、鎳、鉛、鋅、錳等重金屬,如果沒有妥善處理,送到垃圾場焚燒或掩埋,可能會汙染土壤及地下水。
她表示,押金制對資源回收的成效已有實證,過去推動寶特瓶獎勵金時,寶特瓶的回收率大增。她表示會協助推動這個政策。
不過也有民眾聽到這個政策不敢苟同,質疑環保署是不是想太多了。因為押金收據保存不易,等到電池電力用完要拿去換錢,才發現收據不見了,且要回到同一家店,太不便民。民眾希望環保署多推動獎勵措施、不要強制,例如民眾拿舊電池去買時可獲得優惠等等。為了取得法律授權,環保署在「廢棄資源物管理法」草案中已增列押金制的回收手段。法律明確授權,主管機關可基於減輕環境汙染,「指定事業以押金方式,回收經指定的產品」。
業者:還要進一步了解
【記者朱淑娟/台北報導】環保署計畫推動「買電池押金制」,金頂電池表示,環保署的作法還要進一步了解。士林電機表示,公司只賣可重複充電的電池,比較環保,環保署可鼓勵民眾多使用可重複充電的電池,就沒有押金的問題了。